祭祀公業的幾個階段
公業名稱 | 祭祀公業黃世賢 | 祭祀公業黃四房 | 祭祀公業黃連山 |
創立 | 清朝同治年間 | 清朝同治年間 | 清朝同治年間 |
早期 | 管理人: 黃則聚、黃水性、黃則水、黃佃 |
管理人: 黃則乞、黃則水、黃鴻儒、黃永漢、黃慶 繼任: 黃梧桐、黃瑤琪、黃闊嘴、黃連 |
管理人: 黃則圳、黃則水、黃則笑、黃則芸、黃則寺、黃則交 繼任: 黃梧桐、黃文章 |
民國七十年代 | 派下員黃世買著手辦理清理申報,制定規約,取得派下全員證明後被推選為管理人 | 派下員黃世買著手辦理清理申報,制定規約,申報未果 | 派下員黃世買著手辦理清理申報,制定規約,取得派下全員證明後被推選為管理人 |
祭祀公業條例(97/7/1)施行以後 | 派下員黃種智數次辦理死亡繼承變動申報,100/3/27推選黃種煜為管理人 | 派下員黃種智再著手辦理清理申報,取得派下全員證明後。100/3/27推選黃種智為管理人 | 派下員黃種智數次辦理死亡繼承變動申報,100/3/27推選黃種煜為管理人 |
更名為祭祀公業法人 | 103年11月間取得法人登記證書,法人第一屆管理人黃春景 | 103年11月間取得法人登記證書,法人第一屆管理人黃文松 | 103年11月間取得法人登記證書,法人第一屆管理人黃棟樑 |
祭祀公業的運作與未來展望
1. 維持宗祠續編族譜,每年春秋兩季舉行祭祖典禮。
2. 發揚仁愛之精神,扶助貧困宗親。
3. 活化祀產,增加經費收入來源。
4. 其他與本法人宗旨有關之業務。
5. 辦理一年一期協助宗親至福建省安溪縣尋根。
6. 辦理一年一期邀請宗親及宗親子女回深坑進行開基祖古厝及各房古厝巡禮。
7. 扶助貧困宗親,如救濟貧困、獎助學金,除視本法人財務狀況量力而為外,並採循序漸進方式逐年增加辦理金額。